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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7-26 被浏览:512次

因集团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文件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集团下属杭州市临安区国瑞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国瑞置业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旅游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其他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8.各招聘单位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邮箱lajxjtzp@163.com)。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报名邮箱。

(4)注意事项:

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3年7月24日止。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家公司且限报一个岗位,且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邮箱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国资办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人数开考,并在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持证加分:有岗位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的,在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具体加分要求以《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为准。相应证书需经省市人力资源机构颁布有效。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基础成绩[笔试成绩+持证加分(部分设置加分项岗位),以下简称为“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左右将在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通知书发放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通知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基础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基础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基础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等。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等程序。必要时采用部门联审、测评、考察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上5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2023724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五条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报考咨询电话:0571-61066009。

监督电话:0571-89541741 0571-89541743(区国资办)(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1.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doc附件: 2.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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